自2008年6月1日實施“限塑令”以來,連云港市尚沒有針對非法使用超薄塑料袋商戶開出罰單。這一情況將隨著明年1月1日《江蘇省循環經濟促進條例》的實施而改變。該《條例》實施一年后,2017年1月1日起,省內超市、商場、集貿市場等場所的經營者銷售、無償或者變相無償提供不可降解的塑料袋,將被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。
“限塑令”執行效果不盡如人意
2日上午,在蒼梧生活廣場,市民王霞稱了幾個西紅柿后,習慣性地向攤主多要了一個白色塑料袋。經營蔬菜生意已5年的劉師傅麻利地從鋪子旁扯下一個塑料袋,幫著王霞撐開,把裝著西紅柿的塑料袋又套了進去。
“擔心破了,或者多要一個裝點其他東西,攤主都會給。”王霞本來常備一個買菜的布包,不過因為嫌麻煩,在堅持使用兩年后,她還是感覺塑料袋使用方便些。“沒有那么多危險,多少年都是用塑料袋裝食品。” 對于已經實施的“限塑令”以及宣傳中提到的不可降解塑料袋的危害性,王霞直言不會考慮那么多。
提供塑料袋的攤主們也表示同意王霞的觀點,“幾分錢的事,給大家提供便利,肯定會無償提供。”劉師傅的想法很具代表性。
執行“限塑令”之初,菜市場里的攤販們不愿提供塑料袋,即使給,也是尺寸合格的塑料袋,同時還要向客戶收點成本費。然而,這種情景很快消失了。
為了爭搶客戶,攤販們延續了免費提供塑料袋的做法。為了降低成本,不可降解的塑料袋再次進入市場,繼續提供給客戶使用。不僅是農貿市場,在飯店、街邊零售店、小便利店等場所,各種塑料袋都是無償使用,而且多數是不可降解的。
專業從事塑料袋批發的一位商戶表示,市場上所使用塑料袋幾乎都是不可降解的超薄塑料袋,銷量很好。“一般超薄塑料袋購買時3分錢一個,一天用200個,成本也只有6塊錢。環保塑料袋即使用最小號的,一天成本也要十多塊錢。”
而相對于零售市場,大型超市內“限塑令”執行得相對較好。在樂天瑪特、大潤發等幾家大型超市,收銀處均準備好了符合相關標準的塑料袋,收銀員會主動詢問是否需要,有需要的顧客加錢即可提供。
樂天瑪特超市一位收銀員介紹,自從“限塑令”實施后,超市原來免費提供的塑料袋全部改為有償使用,采購的塑料袋也是從正規渠道獲得。最大的變化是,喜歡逛超市的市民自帶購物袋的多了,“這或許和花錢買塑料袋有關吧。”這位收銀員稱。
7年未開出一張罰單
“‘限塑令’明確規定,禁止使用厚度小于0.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,反正不能拿著尺子來量我的塑料袋的厚度吧。”熟知“限塑令”的劉師傅和同行偶爾也會交流相關方面的信息。對于他們來說,處罰并不能真正意義上實施。
事實的確如此。根據國家要求,“限塑令”的執行,生產領域由質監部門負責,流通領域由工商部門負責。對企業違法生產超薄塑料袋,質監部門應責令停產,沒收違法生產所得;對非法銷售、使用超薄塑料袋的,工商部門應予以查處。
市工商局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,“限塑令”實施以來,工商部門一直按照職責在流通領域如農貿市場大力宣傳,提醒商家不能免費給客戶提供塑料袋,同時也希望大家不要使用不可降解塑的塑料袋。
“但商戶們還是需要做生意,消費者需要塑料袋,商戶不提供就無法完成一筆筆買賣。”這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負責人介紹稱,按照《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》,商品零售場所的經營者向消費者無償提供塑料購物袋,工商部門可視情節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,集貿市場等開辦單位也需承擔相應責任。
“目前為止,對違規商戶的處罰也是責令改正,并沒有真正進行過處罰。”工商部門表示,對商戶免費提供塑料袋的調查取證比較困難。目前,只能更多與市場管理方合作,加強對商戶的宣傳管理。
多家農貿市場的負責人認為,如果規范商戶提供可降解的塑料袋,那么成本就會增加,這部分成本肯定要轉嫁到消費者身上,這樣一來可能會導致消費群體的流失。因此,沒有哪個市場做這方面的“領頭羊”,這也直接導致了“限塑令”的執行在菜市場、小飯店等領域打折。
期待升級版“限塑令”落到實處
“限塑令”實行7年,效果并不盡如人意,由于沒有替代產品跟進以及人們傳統消費習慣的作用,白色污染并未得到有效遏制。為此,2013年4月,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發布《關于深化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實施工作的通知》,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在執行“限塑令”的基礎上,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細則或地方條例,細化要求,提高標準,逐步探索“禁塑”的可行性。
9月25日,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《江蘇省循環經濟促進條例》,這被大家看成是江蘇升級版的“限塑令”,《條例》規定,實行一年后,如果超市、商場、集貿市場等場所的經營者銷售、無償或者變相無償提供不可降解的塑料袋,將被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。
“明年1月1日起實行的《江蘇省循環經濟促進條例》,其中關于不可降解塑料袋的規定,其實是我省由限塑令向禁塑令邁進的一個嘗試,希望執行的時候能夠做到位。”長期關注環保問題的師專教師吳蘭認為,治理白色污染,無論是“限塑令”還是即將實施的《江蘇省循環經濟促進條例》,除解決好相關職能部門通力合作之外,還要從生產源頭上治理。應該有配套的相關實施細則出臺,讓職能部門在具體執行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來區別對待。尤為重要的是,這是牽扯到多個部門的事情,各部門需各自領責,不推諉扯皮,合力才能夠做好。